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的相关规定
本科毕业设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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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环节是高等院校学生在校参与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也是最重要的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毕业设计,既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在校期间所学知识的能力,又是对学生在整个大学期间所学知识的一次综合考核,是学院教学质量水平的综合体现,也是本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另外也是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毕业论文不合格者不能毕业,即不能取得毕业证书;一年之内可申请补做,补做毕业设计成绩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由于毕业设计教学环节时间长,教学活动分散,特别是毕业生在这一段时间内还将面临着择业问题。因此加强毕业设计环节的教学管理,规范毕业设计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统一毕业设计教学环节的考核标准,是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
制定本管理规定,是本着保证高水平教学质量这一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北京联合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设计的相关规定(参见附录1—附录9),既满足其先进性和科学性的要求,又符合北京联合大学的实际情况,提出的相关规定应是切实可行的。
一、基本要求
(一) 选题
从各专业培养目标出发,选择与科研、教研、教改、实训、实验室建设和生产实际相结合的课题,以利于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扩大知识面,锻炼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了保证毕业设计题目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同时又可以获得必要的经费支持,毕业设计的题目应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校内正在进行的科研/教研项目;
2.实验室、实训室建设项目;
3.相关教学软件或教学课件的开发;
4.校外各科研单位、高校、企业/事业单位的应用课题。
题目内容不应过于狭窄,工作量要饱满,要体现相关学科、相关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难度要符合本科毕业生的水平。
(二) 指导教师
导师资格: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助教可协助指导)。
指导人数: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8人/学年。
毕设题目:指导教师在分配题目时,应保证每个学生有相对独立的题目;若几个学生共同完成一个课题,必须明确划分每人应独立完成的子课题内容。
导师职责:
1.认真拟定毕业设计任务书及进度要求,指导并审定学生的毕业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2.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设计工作,具体帮助学生解决毕业设计过程中的主要技术性问题。对于每名学生的指导时间应每周不少于1次,并认真填写“周指导记录表”。
3.指导并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填写指导教师评语,检查验收学生毕业设计的成果和论文的电子档案,对学生所提出的方案和论文中的原则性错误要承担导师责任。
4.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设计答辩。
(三) 协助指导教师
对于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明确指导教师或协助指导教师,以确保毕业设计质量。
资格:协助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所协助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多于8人/学年。
职责:
1.负责向学生和校外毕业设计单位传达、执行学院整个毕业设计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等有关事宜。
2.监督并审查学生的毕业设计方案、进度计划及《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3.帮助学生解决毕业设计过程中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若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敦促其尽快解决。
4.协助指导教师应与所负责的学生每周至少联系一次,及时了解学生的工作进展情况。
5.指导并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验收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和论文电子档案,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四) 论文评阅人
资格:论文评阅人应具有相关学科、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职责:
1.认真审阅被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基本概念、文本格式、图表等内容)。
2.向相关指导教师了解所评阅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的一贯表现及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3.参照学生毕业设计任务书的具体要求,对所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实物、程序等)进行实际操作、演示的审查,并给出符合实际的评价。
4.按照《毕业设计(论文)鉴定表》中的相关要求给出相应的成绩,并在答辩之前交给答辩组组长。
(五) 学生
学生在毕业设计中要独立完成任务,服从教师的指导与管理,并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认真作好毕业设计开题前的调研工作,收集资料及查阅文件。
2.对毕业设计方案进行比较与选择,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3.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课题的设计和试验。
4.综合进行理论和技术分析,且要有一定深度。
5.完成3000中文字的外文资料翻译(内容应与专业相关且没有原始中文译本,翻译资料由指导教师选定),并在期中检查时上交。
6.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论文应按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撰写,各种文档及附件均应按照统一格式打印。正文字数一般为1.5万字(包括图/表,论文正文中的程序代码按1/3字数计),其中摘要字数不超过400字,在答辩前由指导教师或协助指导教师负责审阅。
7.在上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同时,应将论文及相关附件的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同时上交。
8.本科毕业设计属于重要的教学环节,毕业设计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允许请假,特别是导师规定的到校时间必须到校,若无故缺席按旷课计算,并按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二、毕业设计答辩组织及要求
(一) 学院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学院答辩委员会由主管院长任答辩委员会主任,院视导组成员及各系主任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二) 答辩组的组成
每个系划分成若干个答辩组,每组设组长1人,组员2~4人,负责组织学生的答辩工作。指导教师不参加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二) 委托外单位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
委托外单位导师指导的毕业设计原则上返回学院进行毕业设计答辩。
(三) 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应在答辩前一周交相关答辩组组长,组长指定专人进行评阅,并写出评阅意见提供给答辩组。
(四) 毕业设计答辩
毕业设计答辩时,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需学生陈述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答辩完毕后,答辩组应在论文中给出评语和评审意见,由答辩组组长签字,上报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三、成绩评定办法
(一)成绩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在毕业设计过程中的表现和答辩情况,总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组三方面给出的成绩构成,按百分制评分,并折算成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表示的成绩。
(二)《毕业设计(论文)鉴定》中的表l和表2,应由指导教师(或校外指导教师)、评阅人在毕设答辩之前填写完毕,并连同毕业设计论文一起交给该学生所在的答辩组组长。
(三)《毕业设计(论文)鉴定》中的表3和表4,应由答辩组组长和院答辩委员会主任在毕业设计答辩之后完成。
(四)答辩成绩为“优”者需参加校级答辩。
(五)评优的毕业设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届毕业设计学生总人数的10%。
四、其它事宜
(一) 毕业设计结束后,各系应认真总结工作,写出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毕业设计完成情况、最终成绩统计、学生和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等)送交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二)各系应将全部毕业设计资料(论文、图纸、程序等)按期送交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保存,涉及国家机密的课题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报管。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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